因工作需要,2023年下半年我区部分区属单位将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和要求
本次招聘共有10家单位,计划招聘合同制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22名。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需求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情况;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
8.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参考相关专业目录上的规范名称(详见附件2);
9.户籍审核以
10.对工作经历的认定,以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需当地社保部门盖章)为准。工作经历要求有具体岗位的,若合同上未明确具体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
11.本次招聘设置部分定向岗位,面向上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内具有3年及以上编外工作经历的在职工作人员,具体详见《需求计划表》;
12.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含学位要求学士)的岗位。
三、报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时间:
报名结束后,对有效报考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取消或酌情核减招考计划。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人员可在电话通知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三)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人员在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一)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与写作》(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
(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前,面试入围人员按用人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户籍不限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工作资历证明等材料。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将在该招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需在接到面试通知书之日(含)起2个工作日内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逾期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笔试和面试成绩都相等,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如有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公示及录用
经考察合格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录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办理录用手续。
被录用的人员在试用期内离职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递补人员,经体检、考察和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录用手续。是否递补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
七、其他事项
1、此次上城区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zsc.gov.cn/上城资讯-招聘信息),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均通过此网站发布,请注意查询。
2、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此次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编外特定岗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杭州市上城区人力社保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3、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需求计划表》。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4、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文件执行。
5.本公告由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上城区纪委区监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考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咨询电话: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0571-85029302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9500938。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附件1:2023年下半年杭州市上城区考试录用编外特定岗位工作人员需求计划表.xls
附件2: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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