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3月,是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的直属单位。负责中国华电集团在疆资产的运营管理和发展等工作。为满足企业发展和生产运营需要,部分单位面向华电系统内外公开招聘38名工作人员,其中基层企业部门正职级2名、业务技术骨干36名(根据华电新能委托,新能源有关岗位人员由区域公司招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综合考虑应聘人员能力、资历和学历,坚持人岗匹配的原则。
3.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为人诚恳谦和,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执行力,忠于华电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2.具有相关领域或相关专业所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不适应本职工作病症。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二)回避条件
应聘人员需执行任职回避,回避条件严格按照华电集团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特别优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凡符合应聘条件且有意应聘的人员,请登录华电招聘平台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以及能够证明本人能力、学识水平的其他资料的扫描件等。
1.报名方式:
登录网站报名:https://chd.zhiye.com/custom/social?c2=34
或扫描二维码报名:
报名二维码(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2.报名时间: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笔试、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统一安排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时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报名材料原件。
(四)体检
拟录用人员须在入职前进行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原则上不予录用。
(五)公示
按照公司决策程序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
(六)审批录用
按规定履行审核备案程序后,根据审批意见办理入职手续,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应聘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者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名方式准备和发送材料,恕不接受其他报名方式,不接待来访。
3.凡正式录入人员,工资按应聘单位薪酬管理相关办法执行。
4.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一般应为3人及以上,不满足1:3比例的原则上暂缓招聘或取消招聘。
5.招聘工作程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广大员工监督。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chd.com.cn/sit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