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华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考聘一批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聘职位和条件
(一)考聘职位
1.社区A岗:面向社会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4人。
2.社区B岗:面向华蓥市网格员招聘主城区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人。
(二)报名条件
1.社区A岗: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出生);
(5)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2.社区B岗:
(1)政治素质好,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3)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3年12月5日至2005年12月4日出生);
(5)现为华蓥市在职且工作满一年的社区专职网格员(报名时需提供镇(街道)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6)具备具体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调查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4)从村(社区)岗位被解聘(辞退)后未满5年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有参与、组织、实施非法宗教活动行为的;
(7)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和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9)其他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12月4日。
二、报名
本次公开考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不收取费用。资格审查贯穿考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市民政局219室,联系人:文老师、吴老师,联系电话:0826-4831295)。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2.近期白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时附电子档);
3.华蓥市2023年公开考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信息表1份(见附件);
4.报考社区B岗的考生需提供在华蓥市工作满一年的社区专职网格员工作经历证明。
(三)资格审查
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对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本次考聘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笔试对象。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报考人员错填电话、关闭电话、更改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而未能参加下一环节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职数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应达到3:1。在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由华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相应缩减考聘名额。
(五)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12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一)笔试
笔试工作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开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和党的二十大报告等。
2.笔试时间:2023年12月17日(星期日)9:00—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折后成绩和排名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ys.gov.cn/)公示。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面试由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情况,按照有效笔试成绩人员与考聘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最后1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参加面试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因自愿放弃等原因不参加面试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面试具体事项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和排名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公示。
四、体检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具有相关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聘任名额总数,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聘人员综合成绩排名最低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高的、党龄长的等依次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规定,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行业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复检及递补
1.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3.体检具体事项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四)其他
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综合实绩等。同时,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华蓥市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查无实据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如存在影响聘用问题或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岗位,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到各乡镇(街道)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在审核确认和聘用环节因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拟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八、报酬待遇
被聘用的社区专职工作者报酬构成及标准、社会保障、其他福利按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严格按照人事考试相关规定执行,对违反考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市纪委监委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确保考聘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一)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委:(0826)4821564
市委组织部:(0826)4823793
市民政局:(0826)4821156
(二)咨询电话
市民政局基层政权与区划地名股:(0826)4831295
十、其他事项
(一)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因自己保管不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考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华蓥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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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hys.gov.cn/hysrmzfw/gsgg/2023-11/15/content_05ae1b50cac242469d3989fc59f84f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