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社会监督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养老服务质量提升。经研究决定,在集中推荐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的基础上,现面向我县范围内公开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监督员,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1.选聘数量:5名。
2.选聘基本条件
(一)年龄在65周岁以下,原则上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在本县常住,有固定的联系地址及电话;
(二)本人自愿参与养老服务质量和安全社会监督工作,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四)具备履行社会监督职责的能力素质,善于了解社情民意,及时反馈监督信息;
(五)关心热爱养老服务工作,了解掌握养老服务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养老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建设规范、服务标准、服务要求等;
(六)有时间且有能力参与正常的监督工作,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
3.社会监督员职责
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是义务监督员,不发放工资报酬。具体职责如下:
(一)多渠道了解养老服务领域有关情况,学习掌握养老机构或居家照护服务的有关制度规定;
(二)宣传养老服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推进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
(三)定期征集并反馈社会舆论和公众对我县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诉求;
(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协助民政部门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满意度监督管理和评议指导等养老服务日常监督工作;
(五)通过电子邮件、来信或电话等方式,向民政部门反映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或居家照护服务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或问题;提供养老服务机构管理、服务、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隐患的线索;
(六)积极参加民政部门组织的养老服务相关活动;
(七)监督养老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办事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民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招募社会监督员,建立社会监督员库,社会监督员优先从以下人员中选择:
(一)入住本县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或其家属;
(二)接受养老服务机构居家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
(三)在本县常住的老年人;
(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五)新闻媒体从业人员;
(六)其他社会各界热心公益的人士。
4.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名者请认真填写《泰来县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见附件),报名时需携带《泰来县养老服务社会监督员申请表》、居民身份证原件、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电子底版、个人征信报告(可持身份证到银行查询打印)。报名地址:泰来县泰来镇金源街5号(泰来县民政局104室),联系人:张鹤鸣。报名截止日期为:
泰来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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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tailai.gov.cn/tailai/c100241/202311/c02_42197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