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6号)、《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黑龙江省学校思政课创新创优行动方案>的通知》(黑教工委联[2020]5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文件)、《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的有关规定,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页(http://www.byau.edu.cn/)。
二、基本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导员计划表
序号 | 单位 | 岗位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各学院 | 辅导员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5 | 男性,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必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职后必须在学生公寓住校1年,并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 |
2 | 各学院 | 辅导员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 | 3 | 女性,中共(预备)党员;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兼职辅导员(半年以上);必须为2024届应届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入职后必须在学生公寓住校1年,并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 |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高等院校教学岗位工作需要的文化素质。
(二)应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模范践行高等学校教师师德规范。
(三)符合我校学科、专业建设需要,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中善于创新,团结协作,事业心强,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乐于为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的建设与发展做出贡献。
(四)硕士毕业生年龄要在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6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岗位一线工作。
(六)应聘人员须为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硕士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境外取得学位须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应聘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系统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3年1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http://zhaopin.byau.edu.cn进入报名系统,个人注册用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填写报名资料,浏览选择岗位,记录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需将《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1)、《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电子版(详见应聘人员现场确认需携带材料,大小不超过30M),打包上传至报名系统。压缩包命名方式:应聘单位+岗位序号+姓名+学历+本人毕业学校+本人所学专业(代码),例如:“农学院+1+张三+硕士研究生+中国农业大学+作物遗传育种(090102)”,所学专业名称以毕业证为准,代码请参照《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17日9:00至2023年12月26日16:00。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2)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我单位。
(二)资格确认
我校将根据考生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确认,考生报名后务必保证电子邮箱、电话畅通。如发现弄虚作假、材料准备不齐或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才引进审批表》(附件1)(需本人签字)。
3.《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需相关部门盖章)。
4.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5.本科、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扫描件。
6.已取得专业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的原件;SCI检索论文,需提供含“中科院JCR期刊分区数据在线平台”数据的检索报告;EI、SSCI检索论文亦需提供检索报告。
7.外语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
8.《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9.应聘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三)考试
应聘人员需进行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采取试讲、专业问答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4.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方可予以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于隐瞒重大疾病,以欺瞒方式通过学校体检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与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视为无效,学校将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责。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基层单位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人事处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复审通过人员,经人事处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后,在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录用手续。
(七)聘用
1.落实事业编制,聘用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间经考察不能胜任聘用岗位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3.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六、纪律要求
纪委办公室对考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要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魏老师 于老师
联系电话:0459-6819086(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报名系统:http://zhaopin.byau.edu.cn
地址: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邮编:163319
监督电话:0459-6819050(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纪委办公室)
八、本方案由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人事处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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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hr.byau.edu.cn/2023/1117/c3958a112313/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