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辽源市部分卫生健康领域事业单位面向普通高校招聘专业人才134名(含同工同酬7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卫生健康专业领域的2024年统招应届毕业(含2022年以来毕业,但暂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的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本科毕业生仅限于同工同酬不在编岗位)。不包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在职培养的毕业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自学考试等毕业生。
2.品学兼优、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好的专业素养、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
3.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受到纪律处分的,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不得参加招聘。
4.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1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以后出生),且符合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辽源市卫生健康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二、招聘流程
1.报名与资格审查。有意向报名的考生请在
2.考试。本次招聘考试计划于12月上旬进行,并在哈尔滨市、沈阳市、长春市、吉林市等地设面试考场,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及《辽源市卫生健康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考试。招聘考试采取“医疗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拟聘人员从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同一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低于合格线不得作为拟聘人选。如拟聘岗位出现空缺,可在其他岗位中视实际情况调剂补充。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同一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进行全面考察,重点了解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从严审核学籍档案。
4.签订就业协议。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拟聘用的初步人选,并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5.体检公示。初步(考察合格)人选按照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体检不合格或在公示期间出现问题的,解除三方协议。考察、体检过程中,出现岗位人选空缺的,视实际情况调剂递补。
6.聘用。待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集中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招聘政策
本次招聘免收招聘人员报名、考试、体检等相关费用。招聘人员统一纳入全市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由市委组织部跟踪管理培养。聘用的同工同酬人员与在职人员一视同仁,在管理培养、职称评定、提拔使用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并可额外享受用人单位明确的安家费、补贴津贴等相应政策。招聘人员非辽源户籍的入职后可入住人才公寓或安置性住房。购买首套商品房可在95折基础上,享受每平米再减200元,及契税财政返还政策。可享受工人文化宫健身场馆、职工书屋免费“一卡通”,公办游泳馆减免50%,以及市内影院观影折扣。
咨询电话:0437-3316007
17704370009,18946750085
附件1:2024年辽源市卫生健康人才校园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辽源市卫生健康人才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辽源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辽源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jllydj.gov.cn/tzgg/23858.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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