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医院为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020年12月成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目前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包含灵隐院区和三墩院区,核定床位1500张。三墩院区为浙江省老年医疗中心,是全省老年病治疗康复中心、研究中心、指导中心和国内外交流合作中心。医院作为全省干部医疗保健主要基地,承担着我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及省内大型、重要会议、重要国际会议的保健任务。两院区现有职工2527人,拥有国家级人才20余人次。
二、招聘计划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60个岗位85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招聘岗位经限时集中报名、组织遴选并确定拟聘人员后,尚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纳入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目录,在2024年度内继续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不限,凡符合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要求的人员,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医德医风问题;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按学制一般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毕业。其中,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学制为临床医学八年制的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限制。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将参照公务员录用办法,在本单位进行体检并按照本单位体检标准予以认定。
为方便资格审查,招聘岗位表中的年龄条件,如“35周岁”,专指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其它依此类推,不特指确切年龄。对应届毕业生的年龄要求仅作参考。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原始记录或我院认可的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招聘条件中明确优先考虑具备岗位偏好条件人员的,一般在面试评价标准中反映相关偏好。科研能力突出、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在同类应聘人员中一般也会优先考虑。
非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应聘岗位与原从事工作岗位相一致的要求,且医疗岗还需有三甲医院从事一线临床工作的经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医院将发送考试确认信息(需于截止时间内在招聘系统中确认参加考试,否则可不予保留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考试
本批次招聘考试工作将分批分次组织,具体安排详见医院官网-“在线服务”-“在线人事招聘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1.专业素质测试
(1)笔试
笔试主要为客观题,闭卷笔头作答,具体笔试科目及笔试安排将在我院招聘官网上发布。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人员均可参加专业面试。
符合应聘要求的博士研究生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可免于笔试,直接进入专业面试环节。
(2)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团队融合潜力,笔试成绩与专业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个人成绩(个人成绩只作为入围到综合面试的依据,不计入到综合面试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专业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综合面试前进行,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电子证照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可暂提供就业推荐表)、工作经历佐证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备妥其他有利于证明本人工作和科研能力、业绩的资料进行资格复审。招聘条件涉及工作经历、职称资格条件的,要求另行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等。
3.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评价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实践经历和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等因素。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面试意见为不适合聘用的,不进入下一环节,全部为不适合的,相应岗位招聘计划中止。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根据综合面试成绩按计划招聘人员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五)其它
1.递补。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各岗位一般根据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安排以适合开展下一环节工作安排为前提。
2.调剂。按招聘公告明确办法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单位完成其它岗位招聘工作后,职责、资格条件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批次其它岗位尚有可用人选的,经医院研究可以跨岗位调剂进入缺额岗位。在招聘计划总量内,少量岗位将适当增聘一些优秀人员。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招聘单位网站:浙江医院(http://www.zjhospital.com.cn/,“在线人事招聘平台”);
2.主管部门网站: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s://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国企)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709028(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岗位的具体问题,请直接咨询医院组织人事部。
组织人事部咨询电话:0571-87996434、81595007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0159665
电子邮箱:zjyyrsk@126.com。
本次考试不组织考前辅导,也没有统一的考前辅导资料,任何有关本次考试辅导的信息或邮件均为虚假信息,请考生谨防上当受骗。
2023年11月17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rlsbt.zj.gov.cn/art/2023/11/17/art_1229743683_589366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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