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中心血站地处来宾市兴宾区新华路28号,是来宾市唯一一家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采供血机构,担负着全市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采集供应任务。根据工作需要,我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办公室工作人员(专业技术岗)1人。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政治思想品德良好,无违法违纪及不良从业记录;
3.服从工作安排,乐于奉献,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感;
4.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热爱无偿献血事业;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专业:不限;
2.本科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
3.具有较好的写作基础,熟悉办公室应用软件;
4.中共党员、有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聘用。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者请填写《来宾市中心血站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无犯罪记录证明、能证明本人主要业绩的证书等材料(如有本人撰写的工作总结、信息报道等文字材料可一并附上,文章、材料体裁不限)扫描后发送至邮箱lbszxxz@163.com(邮件请注明报名者姓名)。
应聘人员应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提供虚假信息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组织面试
我站将根据聘用资格条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入围面试者,不再另行通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应聘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方式
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计划组织与协调、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
(四)体检
经面试合格后,按规定参加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五)聘用
经面试、体检合格者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1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期满后视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优先续聘。
五、岗位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参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单位规章制度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来宾市兴宾区新华路28号
邮政编码:546100
联系电话、传真:0772-4285189(办公室)
联系人:蓝老师
电子邮箱:lbszxxz@163.com
附件:来宾市中心血站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3.11.20.docx
来宾市中心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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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lb.gxrc.com/Article/info/f413edd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