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2023年11月面向全国选聘优秀高中教师3名。高中语文、化学、政治教师各1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应聘人员可通过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官网网站(网址链接:https://www.sz2g.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取得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于
(二)目前在职在岗的优秀教师,须于
1.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0周岁以下;或者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在聘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2年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获得下列个人荣誉称号之一:
①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中小学班主任、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课教师、全国中小学优秀德育工作者。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证书的教师。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或指导学生获得过国家级及以上奥林匹克竞赛金牌经历的主教练员(主要指导教师);
②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称号。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定的名校长、名教师、
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及相当荣誉称号,省级现场课堂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③省级(含副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
④深圳市年度教师、深圳市十佳青年教师(标兵)、深圳市(十佳)师德标兵、深圳市优秀班主任、深圳市优秀教师、深圳市先进教育工作者、获深圳市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应聘学历学位
选聘岗位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设置。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符合岗位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目录的,可选择该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选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须于
(二)报名材料
1.本人报名表;
2.身份证(1:1扫描到一张A4纸)、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
6.《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
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
8.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9.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五、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由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将于
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考试环节;提交的报名材料不齐或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及进入考试环节的人员名单将于审核结束后3日内以合适的方式通知老师。
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注意事项: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六、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为面试形式。所有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均参加面试。
(一) 面试组织
面试地点为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面试时间将短信通知进入面试的教师。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学校在面试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各岗位按不高于岗位拟聘人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同一岗位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二) 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地点为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面试时间
(三) 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专家组评分平均值为面试总成绩
七、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拟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官网公布。
(二)组织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等由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成立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网站(网址链接:https://www.sz2g.cn/)公示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1年内(自招考公告首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规定的薪酬待遇。
九、其他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填报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公开选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公开选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咨询。
(六)招聘公告同步发布在以下网址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官网:(https://www.sz2g.cn/);深圳市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gkmlpt/);深圳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xxgk/)。
咨询电话:0755-22093222转860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14:00-17: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执行。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2023年11月面向全国在职教师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3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2023年11月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深圳市第二高级中学深汕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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