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等十个部门印发的《“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人民医院工作方案》(组通字[2022]15号)、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九个部门印发的《贵州省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人员激励保障实施办法(试行)》(黔组通[2023]10号)、《中共六盘水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市人民医院等单位使用“人才编制池”编制的复函》(六盘水编办函[2023]33号)、《六盘水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办法>的通知》(六盘水人领发[2019]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干部人才“组团式”帮扶工作会议要求,2023年,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采取“组团式”帮扶“市管县用”人才引进政策,拟引进2名人才到水城区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才的原则、岗位及计划
(一)引进原则。结合帮扶医院发展所需引进人才,以用为本、简化程序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岗位(见附件)。
(三)引进计划。计划引进妇科、新生儿科医师各1名(事业编制)。
二、引进人才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1月22日及以后出生)。
(四)须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组团式”帮扶“市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的有关要求及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五)本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曾被开除公职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七)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需回避的。
(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九)在各级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十)在读的在校生、现役军人。
(十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他不得引进的情形。
四、人才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统一在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现场和线上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对照引进条件和岗位要求,根据自己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情况,在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1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到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组织人事科现场报名或通过邮箱线上报名(442514601@qq.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报名时,提交学历证、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照1张(电子版),所报考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取得国外、香港、澳门学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市内非事业单位在职编外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市外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线上报名需提供以上资料扫描件。资格审查贯穿整个人才引进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的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四)面试
报考人员数与引进岗位人员计划数之比为1:1,采取面试方式,成绩达到60分的进入体检环节,成绩低于60分的,该岗位予以取消。如报考人员数与引进岗位人员计划数之比为1:1以上的,则面试成绩最高分的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贵州省事业单位入职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对象,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六盘水市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中发现有不得报考和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考察时不能提供个人档案及医院要求提供资料,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不符合引进范围、对象和条件,以及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的。
(七)试岗考核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入试岗环节,试岗在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相应科室进行。试岗时间为一个月,试岗结束由医院组织考核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列为拟引进对象,试岗不合格的按照面试分数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试岗。
(八)公示及聘用
拟引进对象由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统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引进后,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并同时按六盘水市人才引进程序报批,引进文件下发后,正式办理在编人员聘用手续。
五、有关要求及说明
(一)此次聘用人员入编后实行一年试用期。
(二)此次聘用人员入编后先到水城区人民医院开展“组团式”帮扶4至7年,最低4年,实行“市管县用”。帮扶时间结束后,回本院工作。
(三)试岗期间,按照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试岗人员待遇发放;签订编外人员劳动合同后,待遇根据《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编外职工工资待遇实施细则》发放;正式办理在编人员聘用手续后,工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人员薪资待遇相关政策执行,除工资外其他待遇由用人单位发放。
六、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要求
(一)在引才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二)本引才公告由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医院研究确定。
(三)报名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沈老师0858-8697020
(四)监督电话:
六盘水市卫生健康局:0858-8320950
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0858-8695086
附件:《六盘水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组团式”帮扶“市管县用”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xls
2023年11月21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jj.gzlps.gov.cn/tzgg/202311/t20231121_83108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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