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台山市医疗保障局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任职资格
(一)年龄要求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二)具体工作职责:辅助医保基金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配合开展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影响使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时间及应聘办法
即日起至
三、工资待遇及工作地点
工资面议,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工作地点为台山市医疗保障局(台城街道上朗路22号)。
附件:台山市医疗保障局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台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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