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健全基层残联组织网络,建立一支稳定、务实、高效的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周口市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乡镇(街道)残联专职委员25名,其中:新站镇1名;朱集乡1名;豆门乡1名;鲁台镇1名;冯塘乡1名;刘振屯镇1名;王店街道1名;大连乡1名;葛店乡1名;四通镇1名;黄集乡1名;临蔡镇1名;安岭镇1名;白楼镇1名;齐老乡1名;郑集乡1名;曹河乡1名;城关回族镇1名;柳湖街道1名;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工作办公室6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同等条件下,残疾人大学生、残疾人子女大学生优先聘用。
(二)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思想端正,品行优良,热爱残疾人事业,关心残疾人,具有敬业和奉献精神。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调查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的;
6.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周口市淮阳区人社局二楼(地址:周口市淮阳区羲皇大道359号)。
4.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周口市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乡镇(街道)专职委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原件。
5.报名时所提供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材料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进行相关工作。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共一科,满分为100分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期间所有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手机处于关机状态,禁止带入考场,如有发现,个人承担后果。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及敬业奉献精神等基本素质。面试时间为7分钟,满分100分。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较多需设多个平行面试考场的,面试原始分采取二次(加权)平均法,待进行平衡后再确定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均参加面试)。如达不到招聘比例要求,以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作为进入面试人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1.根据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的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
2.参加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是对报考者资格的复审,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等方面。考察工作由周口市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组织实施。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阳区人才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www.hyqrcjy.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考核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三个月。
五、人员管理及有关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为编制外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补贴待遇1800元(不缴纳相关保险),试用期满后本科毕业生2100元/月,研究生2200元/月。辅助岗位人员在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补贴待遇。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所需经费由区财政全额保障,周口市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具体落实。
聘用人员到岗后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考核,一年续签一次劳动聘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淮阳区人才就业服务网为本次招聘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有关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周口市淮阳区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4.本次招聘政策由周口市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94-2686156 0394-2664816(请于工作日咨询)
监督电话:0394--8769390
附件:报名表
周口市淮阳区残疾人联合会
周口市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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