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新平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书记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本次招聘劳务派遣制编外书记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漠沙人民法庭劳务派遣制编外书记员1名(限男性)。
三、报名范围和招聘条件
(一)报名范围:
户籍地或生源地为新平县漠沙镇辖区内。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普通高校或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4.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设置的其他招录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6.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设立人的;
7.法律规定不得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8.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况的。
(四)待遇和保障
劳务派遣制编外书记员待遇和保障参照《新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检、政审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新平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新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漠沙人民法庭)。
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7日至2023年12月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18:00(国家法定假日正常休息)。
报名地点:新平县人民法院政治部、漠沙人民法庭。
报名地址: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锦秀社区锦秀路14号(新平县人民法院)、新平县漠沙镇槟榔路1号附1号(漠沙人民法庭)。
2.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有学位的提供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查询下载)、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专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现场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彩色小1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
3.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4.报名咨询电话:7771481、7881031
(三)资格审核
由新平县人民法院漠沙人民法庭对报名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请报考人员务必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应聘,任一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存在不得报考情况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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