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经研究决定,2024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15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校应往届研究生学历及硕士或以上学位毕业生。
(二)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的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高州市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享受高州市事业单位人员待遇。符合高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有关政策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应聘者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5.须在
6.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023年以来在高州市各批次教师招聘考试中已通过面试入围体检、已签约或放弃签约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
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时间:
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就业指导中心(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55号)
未进行网络报名的考生,本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通过报名系统双面打印);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就业推荐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及复印件(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④学业成绩表原件(需加盖学校公章)及复印件;⑤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学生干部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⑥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需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聘者在指定时间到资格审核地点现场提交材料核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分别按照1至6的顺序排列。审核后退回原件,留下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各1份。
3.报名及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未按指定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2)应聘人员须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要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考生报名时必须核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如:思想政治教育(B030503))与自己所学专业是否完全一致,凡不一致的,视为不具备报考及聘用条件。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后无培养方向,应聘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或以教师资格考试成绩、认定材料上的学科为准。
(二)综合素质评估
招聘工作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的毕业院校、学历层次、成绩绩点、学习表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主要获奖及荣誉、是否中共党员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电话、短信等信息通知。
2.面试形式
采取“试教”的形式。
3.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学科知识。主要考核面试对象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板书、教态等。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试教10分钟。
4.面试成绩
面试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成绩为70分(含)以上。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录取办法
1.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用。成绩相同情况下则先后按学历层次高优先、面试主评委评分高分优先、校级以上荣誉较多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上述办法仍不能区分的,则重新组织面试。
2.报考中心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服从所在中心学校的安排,由中心学校统筹分配至本中心学校所管辖的小学任教。
3.现场招聘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即组织被录取者面谈签约,面谈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协议书设定有违约条款,被录用者若因个人原因违约放弃岗位,须承担违约经济责任。
4.本次招聘在面谈签约中有放弃的,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在同一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签约,只递补一次。其他环节出现空缺的,不作递补。
(五)体检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高州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高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学校服务满5学年,其间不能调动或报考其他事业单位。
六、组织管理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成立现场招聘工作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及现场招聘的具体事宜。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州市教育局所有。
联系方式: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847),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0668-6678007)。
附件1:2024年度广东省高州市赴华南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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