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差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差供事业人员30名,具体招聘岗位、数量见《台前县中医医院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1.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参照大专、本科文化程度报考;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相应的资格证书;
(5)台前县县域外在编人员(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尚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需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所有人事考试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学位作为报名条件);
(5)台前县的正式在编在岗全供人员和在台前县县域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未经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在编在岗人员(公告发布前,辞职审批手续已办理完毕且未在其他单位入编的属无编人员,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岗人员);
(6)台前县服务期内及正在办理入编手续的“三支一扶”人员和“特岗”教师;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3.条件说明:
(1)《岗位一览表》中“年龄”表述中的30周岁以下为
(2)“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均包括“含”;
(3)2017年起招生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台前县人民政府网(www.taiqian.gov.cn)、台前县人事考试网(www.tqxrsks.com)发布。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台前县人事考试网(www.tqxrsks.com)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在招聘工作实施期间及时关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网址:台前县人事考试网(www.tqxrsks.com)。
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
2.资格初审。
3.查询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台前县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审查单位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监测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笔试考务费。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政策的脱贫家庭、监测户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享受政策证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携带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或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打印准考证。
(三)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笔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递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上公布,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方式请联系0393-8631128。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
(四)笔试
1.笔试设一门综合试卷,闭卷考试,分为综合类、卫生类两个类别。
综合类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科目为《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要求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3.按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笔试成绩加10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台前户籍学生在校期间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请于笔试结束后第2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05房间审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毕业证以及学历认证报告。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4.笔试成绩可登录台前县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笔试总成绩=笔试考试分数+政策加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因缺考导致实际参加笔试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不低于2:1的比例组织现有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确认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达不到2:1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公布。
2.审核材料。资格复审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卫健委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1)笔试准考证;(2)报名表1份(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认证报告1份;(5)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6)台前县县域以外的在编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7)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彩色扫描件。
资格复审合格后,退回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的顺延复审只进行一次,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顺延。
3.打印面试通知单。资格复审确认合格的考生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单,打印时间另行通知。面试通知单是面试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名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分综合类、卫生类岗位。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有缺考或作弊的,不得进入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考场使用同一面试题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形不成平均分条件的岗位,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及以上)。面试全程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七)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过程中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分进行岗位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面试成绩相同的,需要加试面试。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
1.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因孕期等特殊原因不能完成所有体检项目的,经本人申请可延期体检。
4.体检出现不合格或因体检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考察
1.考察工作由台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对象需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已就业的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近3年来工作表现。
3.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公示聘用
1.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www.tqxrsks.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2.聘用
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2023年台前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承办具体工作事宜。
六、其他事项
(一)《台前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台前县人事考试网,并随时保持手机畅通,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个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或者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参加台前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情节严重的,将予以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过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由2023年台前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93-8631128;
县卫健委:0393-2214730;
县中医院:0393-2211295;
监督电话: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393-8631116
附件:
2023年台前县中医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pyrs.puyang.gov.cn/show.asp?id=6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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