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原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是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02年开始招生,2003年被教育部确认为独立学院,201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20年通过教育部专家组评审,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曾被评为“全国先进独立学院”“中国品牌影响力独立学院”,是重庆市首批民办高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学校坐落于富有三千年巴渝文化底蕴的历史名城——重庆,在合川区和铜梁区建有3个校区,在校学生超2万人,教职工1千余人。经过二十年的发展,学校已形成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体,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教育学综合发展的学科专业格局。设置12个二级学院,现有本科专业48个,专科专业4个,涉及7个学科门类、22个专业大类。其中应用经济学为市级重点学科,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重庆市“三特行动计划”特色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英语为市级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旅游管理为市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大数据与智能工程学院2021年获批“重庆市普通本科高校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
根据校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岗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
评估办职员(1人)和督导办职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学术诚信,品行端正,热爱高等教育事业。
2.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未受过任何处分。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三、岗位职责
评估办职员:
1.协助领导完成学校教学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专项评估指标体系建设与完善工作,制定相关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2.协助领导定期开展课程、专业等相关评估组织工作;
3.负责对各类评估过程中所形成的文字材料进行数据处理和整理,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初步分析;
4.负责评估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对评估工作信息资料库进行维护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督导办职员:
1.负责督导办的行政事务性工作;
2.草拟督导工作制度、计划、总结、督导简报等文字材料,协助领导组织开展常规督导和各项专职督导工作;
3.负责督导工作信息收集、督导档案资料整理,学校学生信息员的选定、培训和指导工作;
4.负责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员的联络、沟通、协调,统计督导员的督导工作量,并做好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任职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2.教育学类、计算机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熟悉办公应用软件,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图片编辑处理及软件操作能力;
4.具备一定的公文写作功底,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和组织沟通能力;
5.了解和熟悉高等教育质量保障工作,有一定教学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应聘方式及简历截止时间
1.符合条件应聘者请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ccibe.edu.cn/)进入“下载中心”栏目,下载《重庆对外经贸学院应聘信息登记表》(或附件下载),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以及相关证书扫描件,投递至招聘邮箱swsmrsc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教学质量督导与评估办公室-应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姓名-性别-高校人才网。简历接收截止时间:
2.资格审查。学校对应聘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列为考核对象,统一进行考核。
3.考核面试。根据报名情况,学校组织用人单位按照岗位要求对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
4.考核面试时须携带材料:一式5份,包括:应聘信息登记表(学校人事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简历+佐证材料(学历学位、境外学历要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
六、考察复审
考核合格人员由学校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复审。复审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七、聘用及待遇
考察、审定合格后,电话通知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学府路88号
人事处联系方式:骆星月023-64289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