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救援力量建设,缓解当前消防人员不足,更好地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工作需要,渭南市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文员,共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及岗位需求
按照《陕西省“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要求,渭南市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火场文书和消防车辆驾驶。政府专职消防文员4人,主要从事文秘、辅助监督执法、宣传培训等工作。
二、招录程序
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竞争性招聘,按照网上发布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理论测试(文员)、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实施。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应聘人员年龄要求:政府专职消防员(男)18周岁至28周岁(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有B2以上驾驶证或部队退役人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为公关写作、汉语言文学、新闻采编与摄影类专业。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
6.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违法违纪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被判处刑罚的。
(4)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5)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宜参加消防工作情形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7)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的记录。
(9)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报名方式
报名定于
(一)报名地址及电话
1.报名地点: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三楼办公室(华州区杏林镇龙山路口西
2.联系电话:0913-4761009
(二)报名方式
报名时所需材料:
前往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上交《政府专职消防员及文员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本人户口本、毕业证(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所有证件、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注意事项: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资料复印件均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统一存档保管,不论是否聘用均不予退还。考生所提交的相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
(三)测试
1、体能测试
男性考核
女性考核5*10折返跑、3分钟仰卧起坐、1分钟跳绳3个科目。每项达到60分即为合格。(附件2)
2、理论考核和面试
文员体能测试合格后参加理论测试,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理论测试。通过体能测试,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按照通知参加理论测试(《火灾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陕西省消防条例》《公文写作基础》),理论测试内容为业务理论60%和写作40%。理论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理论测试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口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四)体格检查
体检工作由区消防救援大队安排部署。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应聘人员按照区消防救援大队通知时间,前往指定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费。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主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五)政治审查
由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审工作。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家庭情况、违法犯罪、生活表现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
(六)公示
应聘人员政审合格后,在渭南市华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hzqu.gov.cn/)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录用及合同签订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为期90天的实习期。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20天内,组织开展政治考核复查、体格检查复检、心理测试复测。将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等影响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疾病纳入体格检查复检范围,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复查复检复测合格的与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签订入职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办理备案手续。实习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根据成绩排名由下一名招聘人员递补。
五、管理待遇
(一)待遇标准
工资待遇和日常经费由政府全额保障,按国家综合性消防员伙食标准享受免费就餐,试用期内每月工资2500元。(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专职消防员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正式聘用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每月3500元,消防文员工资每月3000元。
入职后免费提供食宿、体检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
(二)休息休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量化考核制度,24小时驻勤,除执勤战备及大队统一工作安排外,原则上每月安排8天轮休。政府专职消防文员聘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原则上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
(三)待遇发放
政府专职消防员、文员日常经费由区财政局统一集中拨付,由区消防救援大队进行发放。
六、其他
(一)本次招收不举办、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的报名人员;任何组织或个人以承诺推荐报名、确保招收为形式的有偿服务均与招录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招录对象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作弊、串通作弊或参与组织作弊的,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招录对象的,以及其他扰乱招录工作秩序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录对象要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短信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的具体时间、地点参加考核,因招录对象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录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招录对象本人承担。
(四)政府专职消防员录用名单将在华州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zqu.gov.cn/)上公布,招录对象可自行查询。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研究决定,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渭南市华州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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