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岗位共7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3年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二)年龄及户籍要求详见附件1《2023年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有户籍要求的以
(三)报考有学历要求的岗位,须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3年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本人(包括家属)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房拒不整改和不配合开展环境整治等不配合本镇中心工作行为;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的公职人员;
3.有煽动群众上访闹事、扰乱公共秩序行为;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人员,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考试采取面试和面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统一参加第一轮面试。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足1:3比例的,直接进入第二轮面谈。
2.第一轮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结束后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谈对象。第一轮面试成绩不带入第二轮面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第二轮面谈。采取面谈形式,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结束后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成绩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谈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谈的,视作放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体检、考察。报考人员的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的考察由干窑镇组织实施。报考人员的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5.聘用。根据面试、面谈、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对象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职人员要及时与现工作单位沟通并办妥有关手续,如因此影响聘用的,由本人负责。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未参加面谈和面谈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嘉善县干窑镇便民服务中心(嘉善县干窑镇三仙路166号)。
3.报名办法:报名时须填写附件2《2023年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工作证明、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1寸正面白底照片2张。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前来,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不能亲自报名的,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时,除须提供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须提供报考人员委托书和代报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考务费。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参加第二轮面谈时,必须同时携带第二轮面谈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3-84616016。本公告所规定的“以上”、“以下”,都包含本级或本数。
附件1《2023年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2023年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嘉善县干窑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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