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为市政府直属国有企业,主要承担逐步搭建金控平台、为企业提供多元金融服务、筹组国有资本投资基金、重点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商贸市场运营效能、推动商贸业高质量发展等职能,从事商品市场园区、农贸市场等建设运营,开展金融服务、产业投资基金等投资业务,相关土地一级开发前期业务,以及其他与主业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公司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3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慈溪市(含杭州湾新区)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23年11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户籍可放宽到浙江省内。
三、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执行能力;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和专业等要求;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1月27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截止至12月6日24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打开链接:https://www.wjx.top/vm/mOkHmkW.aspx#,或扫描下方二维码,按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
2.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的条件资格予以初审,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初审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
3.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审核时间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报名表》(附件2)、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境外留学回国或国内合资办学颁发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党员证明(附件3)、社保缴纳证明(附件4)、获奖证书及其他能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等(各岗位资格审核所需资料详见附件1)。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审核时间内到审核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复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放弃。
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谈,对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面谈
面谈侧重对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面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谈成绩不合格者淘汰。
面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内参加面谈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5.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笔试后将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划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则按平均分(四舍五入取整数)划定。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阶段从高分到低分(笔试阶段成绩=面谈成绩×10%+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6.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再递补。
7.成绩确定
面试结束后,合并计算总成绩。中共正式党员总成绩另加1分(需提供由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出具的党员证明,附件3)。
总成绩=面谈成绩×10%+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党员加分,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笔试成绩仍并列,则以面谈成绩高者排位在前,若面谈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排位在前。
8.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宁波市考录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
9.考察
考察在体检合格人员中进行。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可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0.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慈溪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招聘岗位在六个月内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程序再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的具体工作岗位,由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被聘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调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以后的有关管理和待遇,按照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填报信息不实者一律解聘。
2.报考人员所填联系方式请保持畅通,如因联系方式错误或无法接通导致未能及时传达考试相关通知的,视为放弃。
3.未尽事宜由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4-63938265,63082724,63082727
监督电话:0574-63082723
附件:
1.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党员证明
4.社保证明
附件下载:
宁波慈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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