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荔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招聘办事人员1名,具体通告如下:
一、招聘任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有行政服务窗口工作经验者优先,能够熟练操作电脑、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能够遵守工作纪律;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失信记录;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3.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注重仪容仪表,男女不限。
(二)禁止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婚姻登记管理相关工作。
(二)上班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天妃路1285号。
三、工作待遇
基本工资3300元/月(含单位五险一金部分),依法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
招聘通告通过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微信公众号对外发布,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者将报名表word版及以下资料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ptsx2301688@163.com(咨询电话:0594-2301688),邮件主题及报名表文件名请备注为“姓名+应聘荔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事人员”,报名时间截至2023年11月30日。
1.报名须提交材料(扫描打包以邮件附件发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和相关专业技术证书等资料各一份,《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表一份(附近期免冠彩色相片)。
2.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全面、准确、有效。
(二)资格审查
由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择优通知面试。应聘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人员录用
聘用人员与莆田市城厢区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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