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3名(男女不限)。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18周岁至45周岁;
(二)学历:大专以上;
(三)专业要求:不限,财务类、计算机类或社会保障类专业的优先;
(四)招收岗位及工作地点:从事窗口经办工作,入驻各行政服务中心窗口。
(五)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保密意识,遵纪守法;
(六)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精神类疾病;
(七)吃苦耐劳,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管理;
(八)沟通协调能力好,服务意识强,能独立完成分配的工作;
(九)入职后需服从工作调配;
(十)有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相关情况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1日;
(二)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要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材料发送至fzshbxbgs@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压缩包(所有文件请打包压缩到一个附件,压缩包内文件按照提交材料命名,如:XX身份证)均命名为:报名编外工作人员+姓名+手机号。
(三)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请按照附件简历格式填写),需有详细的求学、就职经历以及主要亲属信息;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扫描上传);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查找学历在线验证报告);
(四)面试:经初步的资格审查,我中心将通知应聘者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五)聘用:
1.根据面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
2.拟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3.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4.被聘用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要按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的各项信息,并对提交的材料及填写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二)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号码无人接听或无法联系的,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最低服务期限为二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薪资福利:1、基本工资:2970元/月;2、午餐补贴:300元/月;3、享受缴纳“五险一金”;4、有年终奖金、生日蛋糕、节日慰问品等;5、请假休假:按照国家法定规定执行。
福州市社会劳动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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