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员队伍,全面提升淮南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研究、指导、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对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推进作用,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0]16号)精神和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遴选相关学科教研员,充实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教研员队伍,为切实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遴选原则
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适,注重教学教研实践。
二、遴选岗位
小学语文、特殊教育、高中通用技术教研员各1名,具体遴选岗位见附件1。
三、遴选范围
淮南市直属学校在编在岗、符合遴选学科要求的专任教师。特殊教育教研员从市特殊学校教师遴选。
四、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教研工作,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
(三)教育观念正确。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积极践行发展素质教育。
(四)教研能力突出。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小学语文教研员要有10年以上一线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其他学科要有5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工作经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具体岗位要求指标见附件2。
(五)职业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参加遴选: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3.有不符合遴选要求的其它情况。
五、遴选程序
遴选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确定人选、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在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发布时间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淮南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山北老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3.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与遴选岗位相应的教育教学业绩和教研成果奖励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3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公开遴选教研员报名表》(见附件3),在学校(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学校(单位)同意参加遴选的意见。
4.报名要求。符合应聘条件者,教师资格类型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遴选对象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确保材料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对违反诚信规定,有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伪造变造相关证件、证件来源不合法等恶意获取择优资格的行为,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审查。由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组成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岗位遴选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2,如果有1:1的情况,需经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且考评分不能低于80分。
(四)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由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牵头,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市教育体育局人事科参与,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
(五)确定人选。根据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两项成绩汇总进行积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其中无生上课占60%,现场答辩占40%,综合无生上课与现场答辩评分,按1:1确定拟遴选推荐人员名单。同分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总分相同的,以无生上课分数高者优先,无生上课分数相同者,职称优先,职称相同者提交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将拟遴选人员推荐名单报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岗位,将按排序有效递补一次。
(六)公示。遴选推荐人员名单在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市中小学教学研究室目前高级岗位已满,所聘用人员均按一级岗位聘用)
六、组织领导与纪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遴选由淮南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为确保遴选工作有序进行,成立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明纪律要求。加强择优遴选工作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把关不严或帮助他人徇私舞弊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本方案由淮南市教育体育局教研员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监督电话:6665313。
附件: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1
淮南市教育体育局公开遴选教研员岗位表
遴选岗位 |
遴选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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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学历 |
年龄 |
专业技术资格 |
任教年限 |
教学能力 |
科研能力 |
组织能力 |
职位说明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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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研员 |
1 |
汉语言文学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50周岁及以下 |
一级教师及以上 |
10年以上 |
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 |
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开发、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 |
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引领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能设计实施教师教育课程,能独立组织市级及以上教学研讨及教师培训活动。 |
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研究、指导,根据个人专长承担相关公共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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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通用技术教研员 |
1 |
通用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50周岁及以下 |
一级教师及以上 |
5年以上 |
从事通用技术学科教学研究、指导,并根据个人专长承担相关公共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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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 |
1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50周岁及以下 |
一级教师及以上 |
5年以上 |
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理论基础,教学经验丰富。 |
具有较强的课程建设开发、学科教学研究及指导能力,主持并完成市级及以上课题(项目);在省级及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论文或省级以上论文评选中获奖。 |
组织协调能力强,能引领指导教师进行教学研究,能设计实施教师教育课程,能独立组织市级及以上教学研讨及教师培训活动。 |
从事特殊教育教学研究、指导,并根据个人专长承担相关公共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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