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参照国家现行政策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以岗适人、人适其岗、人岗匹配为标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从政治品质、知识结构、思维逻辑、专业技能、实践经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招聘到合适的人才。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线上及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5人;
(二)招聘岗位:警务助理4名、门卫1名。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警务助理: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计算机相关专业、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2、门卫:初中以上学历(具有相关保安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册亨县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热爱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业务能力;
5、具有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掌握Word(或WPS)、Excel等办公软件操作,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数据的录入和编辑;
6、具备计算机系统硬件、软件、网络和相关设备的问题解决能力;对于网络维护、网络安全、监控维护等有丰富的经验;
7、警务助理: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3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8、门卫:限男性,45岁左右。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曾被开除公职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六)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七)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的;
(八)聘用机关确认的其他不适合报考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官网(http://www.gzceheng.jcy.gov.cn/)和微信公众号(册亨检察)等媒体发布招录警务助理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8日下午18:00截止(请按照时间节点报名)。
3、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邮箱:573618156@qq.com(线上报名需交电子版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PDF文档扫描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电子版1份;3.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4.近期小二寸电子版彩照(备注本人姓名);5.册亨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报名表(附件)电子版1份);6.诚信报考承诺书(可在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官网上下载)手写签名PDF文档扫描件1份。
4、现场报名方式及地址: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6室。考生报名时需提供;1.《册亨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报名表》(可在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官网上下载,也可现场领取填写后提交);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1份;4.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5.近期小二寸彩照(备注本人姓名)2张。
5、填写的《册亨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助理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考生填报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考生从报名到聘用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号码以报名表上所填写的为准),若出现报名信息错误、与提交的证件不一致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与其取得联系而影响考试或聘用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7、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四)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1、统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复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机构出具相关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2、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自愿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4、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重点审查考生的学籍档案和现实表现,了解其在校期间、待业期间或工作期间的综合表现情况。
3、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予以递补。自愿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三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察。
(六)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劳动合同》;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六、薪酬待遇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与册亨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签)。聘用期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如有任何争议,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2、试用期劳动报酬:1800元/月,试用期为一个月;
3、试用期满劳动报酬:3000元/月(含五险)+工龄工资,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计算。
七、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解释。
咨询电话:17385397666。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册亨县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gzceheng.jcy.gov.cn/bydt/202205/t20220530_367922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