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以下简称药物所)成立于1958年8月,学科齐全、设备先进、科研和教学力量雄厚,是在国内具有显著地位、在国际药学界具有影响力的国家级重点药物研究机构。
药物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抗肿瘤药物、防治心脑血管疾病药物、治疗神经精神类疾病药物、抗代谢紊乱药物、抗感染药物、抗炎免疫类药物、治疗老年退行性疾病药物等。建所60余年来已研制上市新药百余种,获得新药证书132项,其中原创新药22项,以药物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共获得科技成果奖励200余项,其中国际及国家级奖项31项(国家科技进步奖一等奖3项)。
药物所下设合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理学、药物分析、生物合成、药物筛选、药物晶型、药物制剂、药物代谢、新药开发、安全评价等研究科室,拥有7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5个院校级重点实验室/中心,同时拥有6家所属企业,构建了完整的产学研用生态循环体系。
药物所是我国高级药学人才的培养基地。2022年药学再次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
药物所官网:https://www.imm.ac.cn/。
根据药物所的科研布局及事业发展需要,诚聘各学科优秀人才的加入。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学生集体户)的社会人员、符合北京市落户政策的在站博士后。截至报名截止时间,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名。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工作技能以及良好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
4.具有创新和探索精神,责任意识强,学习能力突出,具备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文字材料撰写能力及工作执行力;
5.成绩优秀,最高学历期间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或相当水平,无不及格科目。
5.英语水平良好,要求大学英语六级425分及以上,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或雅思(6.0及以上)、托福(80分及以上)代替。
6.具有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 编号 |
岗位名称及 人数 |
学历 |
专业要求 |
职责描述 |
其他要求 |
1 |
科研岗(10人) |
博士研究生 |
10医学、1001基础医学类、1006中西医结合类、1007药学类、1008中药学类、0703化学类、0710生物学类、生物科学类、08工学类、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类、0831生物医学工程类等相关专业 |
1.严格遵守药物所和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课题组长指导下认真完成承担的科研、教学等任务; 2.协助做好实验室有关的管理工作; 3.根据课题组长要求完成其他工作。 |
要求具有博士后研究经历。 |
注:本人最高学历对应专业需符合专业要求。岗位所列专业代码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我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请于
请务必按要求填写《社会人员应聘报名表》(附件1)、《应聘人员情况表》(附件2),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单独打包,与报名表同时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邮件及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命名:
(1)邮件名称: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高校人才网;
(2)附件名称:专业+学历+毕业院校+姓名+应聘岗位+报名表/情况表+高校人才网;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
2.户口本本人页及首页;
3.外语成绩证明;
4.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博士后进站协议;
5.高等院校教育各阶段成绩单。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再进行通知。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初选和集中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初选,根据笔试初选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参加集中面试人选,集中面试的比例不低于1:3,比例不足1:3的按照实际应聘人数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列入面试人选。按照笔试成绩占30%、集中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需求的学科方向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未入围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如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经药物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如与事实不符,药物所有权取消其考试和录用资格。
(二)未尽事宜可咨询相关老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梁老师
联系电话:北区:010-83166835 010-63033365
南区:010-50927609 010-50927608
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