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职业技能,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能力,尽快实现就业,增强工作经验和就业竞争力,现面向社会招募见习人员1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语言文学类、法律类、管理类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已在其他单位参加过就业见习
(六)其他不宜任职的情形。
二、见习基地
武胜县科普活动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见习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填写《应聘登记表》(见附件)并与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83520518@qq.com),邮件主题请写为“见习+姓名”。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确定拟招募人选
根据面试的综合情况确定拟招募人员。
五、见习期及见习补贴
(一)见习期为12个月,见习人员与见习基地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补贴由见习基地发放,见习满3个月符合发放见习补贴条件,补贴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见习结束后,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在《就业见习鉴定表》上加注意见。
六、就业见习管理
见习期间,见习人员要认真履行《就业见习协议书》相关约定,自觉接受见习基地日常管理及见习工作岗位安置,遵守见习基地规章制度,不得擅自脱岗,确保见习工作规范开展。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募的全过程。在招募过程中对报名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资格;已办理招募手续者取消招募,报名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报名人员承担。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见习基地武胜县科普活动馆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6211567(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附件:应聘登记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wusheng.gov.cn/gasylbzj/c109568/2023-11/28/content_6e48cbed2cbe4d1b9c799d26778f74a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