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桥头镇青少年活动中心教研人员队伍建设,我中心现因教学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综合类非编制教师1名(临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主要工作职责
主要负责综合科教学教研、活动组织等。
二、薪酬待遇
聘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发现与相关法规相违背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终止聘用关系。薪酬待遇按我镇现时公办小学临聘教师的待遇标准执行(全口径年薪约9-14万/年)。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执行力强,爱岗敬业;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具有戏剧表演、播音主持、舞蹈专业毕业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同时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三)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应聘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资料(电子版)
1、报名表(附件1附彩照);
2、身份证扫描件、户口簿扫描件(户主和本人页);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鉴定证明等证件原件扫描件;
4、202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5、本人5分钟以内的试讲教学视频。视频要求: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以综合类相关教学课程为主(具体可查看桥头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综合类课程表)等。
(二)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通告,清楚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通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将以上资料压缩打包(附件大小不超过110MB以内,其中试讲教学视频的格式:MP4(手机)、AVI、MPEG,视频大小压缩在
(三)报名时间: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评审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进行初审。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全或模糊难辨,会影响审核的通过率。因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不另行通知,责任自负。
2.片段教学视频评审。由镇青少年活动中心统筹抽调相关学科专业人员组成教学视频评审小组,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片段教学视频评分,视频评审着重对个人形象、语言表达、教学逻辑等方面的评价。
符合资格初审的考生通过初审资格,以量化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3、资格复审。具体复审面试时间和地点(与面试考核相同)。地点:东莞市桥头镇鸿华路1号青少年活动中心办公室。现场资料复审提交纸质材料如下:
(1)桥头镇中小学临聘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贴彩色照片);
(2)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应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乙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
五、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采用现场试讲+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片段教学(试讲)成绩×70%+答辩成绩×30%。
面试考核总成绩达标分数线为80分,成绩不达标的考生,不予录用。按考生面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影响拟聘结果的,则先按照片段教学视频评分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最终拟聘用考察人选。
如参加现场面试考核条件的人数不足1:5的比例,仍按程序进行面试考核。片段教学试讲环节约10分钟,才艺展示环节约3分钟。
六、体检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拟聘考生放弃岗位等情况出现时,中心可依总成绩排名的先后顺序递补录用。
七、考察
对拟聘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或其他师德师风问题进行考察与核实,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桥头青少年活动中心微信公众号”对外公示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为聘用人员,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十、本公告解释权在东莞市桥头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82368223、13712277781
联系人:高老师
东莞市桥头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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