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雷州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劳动合同制书记员2名。
二、岗位主要职责
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在法官指导下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办理案件的接收、移交手续;
(二)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及诉讼注意事项,告知开庭时间、地点及审判组织组成情况;
(三)通知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出庭;
(四)承担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五)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六)担任案件合议笔录以外的其他记录工作;
(七)校对、印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八)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九)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报考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书记员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
7.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8.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二)不予聘用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有下列情况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其他不宜担任劳动合同制书记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与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速录技能测试、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
2.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进行初步审核。
3.报名所需上传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等相关扫描文件;
(2)应聘者近期蓝底色免冠电子照片(jpg、jpeg、png格式,10kb到100kb)。
(二)考试
考试采取“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名成功的考生登录“雷州市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书记员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2.速录技能测试
(1)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按规定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速录技能测试,否则视为放弃速录技能测试资格。
(2)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庭审电脑记录能力。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5的比例由成绩高分到低分从参加速记考试考生中确定笔试、面试对象(参加考试考生人数少于1:5比例的,按参加考试考生人数确定笔试、面试对象)。
(3)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在速录技能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公布。
3.资格审核
笔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入围笔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提供学生证、学校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学校证明需提交原件外,其他证件原件经审核后留下复印件,原件当场退还报名考生。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笔试资格。因入围笔试人员资格被取消导致笔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按速录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人员。资格审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否则视为放弃笔试资格。
(2)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考生的写作能力。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公布。
5.面试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按规定时间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否则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主要考察陈述内容、语言表达、举止形象、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等。
(3)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公布。
6.考试总成绩
考试包括速录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速记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在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公布。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从该岗位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http//www.zjlzcourt.gov.cn)中公布。
参加体检人员集中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由雷州市人民法院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五)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雷州市人民法院网站及公示栏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查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由雷州市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人员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经考察不合格或考察对象放弃聘用、考试成绩有效期内辞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以考试总成绩公布时间起算),出现人员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公示没有发现问题予以聘用。
(七)办理聘用手续
法院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将书记员岗位安排在院机关或基层人民法庭,被录用人员须服从法院工作安排。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递补。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聘用期限届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续聘。续聘期限另行规定。
五、工资福利待遇
经考试被聘用人员为雷州市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书记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4512.9元(含个人和单位五险一金等)。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公告。
(二)参加考试时须带齐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生在报名表上须留有效的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更换手机号码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导致招聘单位联系不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招聘单位可据此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59-8499390。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考察政审工作完成,逢工作日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六)招聘公告及相关要求,由雷州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雷州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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