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湖南省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宣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群众工作,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3.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9月1日之后出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治安拘留以上治安行政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11月30日起在湖南省总工会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4日—12月8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长沙市开福区民主东街11号省总工会215办公室。
3.报名须知:
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填写《2023年湖南省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提供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证件资料必须合法有效,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真实无误,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将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湖南省总工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四)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将提前通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分值100分。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时,在报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在湖南省总工会官网向社会公示五天。
四、薪酬待遇
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
聘用人员每月应发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等5000元,缴纳五险一金,享受国家、本省规定的相关福利待遇。
五、工作职责
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主要工作职责:
1.宣传指导。面向企业(行业)宣传开展集体协商的意义和作用,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集体协商机制,指导和帮助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搜集整理与集体协商相关的资料、收集职工意见,提出协商要约,拟定协商方案,研究协商策略,确定协商内容,起草集体合同草案等。
2.参与培训。协助对全省负责集体协商工作的工会干部、职工方协商代表等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高工会干部和职工方协商代表开展集体协商的能力和水平。
3.参加协商。接受上级工会指派或接受企业工会、行业性(区域性)工会联合会委托,作为职工方协商代表直接参加集体协商。对集体协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总工会报告并提出意见建议。
4.调查研究。调查了解地区、行业、企业人工成本、经营状况以及与集体协商相关的各种数据和信息,为全省各级工会开展集体协商提供数据支持;及时了解全省开展集体协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发现和总结全省先进经验和做法;对履行职责过程中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对策建议。
5.监督检查。按照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对全省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定期监督检查和督指导。
6.其它与集体协商相关的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六、其他事项
1.报名不需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监督,举报电话:0731-84320147。
3.报名联系电话:0731-84320151。
附件:2023年湖南省总工会公开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报名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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