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管理方式
1.招聘岗位为财务4名和资产管理人员2名,共6名。实行编制外合同管理。
2.拟聘岗位的主要职责:财务人员熟练掌握财务软件和电脑办公软件,按要求完成财务基础工作;资产管理人员主要从事资产清查、管理和报废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财务岗位须是中共党员(包含预备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财经法规和会计从业道德的行为;
2.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纪律性强,有团队协作精神;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一定的写作能力;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财会类专业,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在同等条件下,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初级会计师以上职称(含初级)优先录取。
三、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1日至6月20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相关表格可登陆“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网”(http://ggzy.chinacourt.gov.cn)下载。
2.报名所需要材料
(1)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户籍证明;
(4)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
(6)疫情防控“三承诺”承诺书;
(7)考生个人2022年3月至今健康状况、旅居史、接触人群等情况的说明;
(8)近期个人健康码截图(或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四、报名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将上述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电子邮箱:ggzzb2010@163.com。或将报名材料邮寄至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地址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路83号)。联系电话:0775-4591976,4591998。
五、面试和专业测试(笔试)
本次招聘按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及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逐项依次进行。对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我院组织进行专业测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其中;
1.资格审查。需提供上述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进行复核。
2.专业测试。通过笔试的形式测试面试者的会计基础知识的运用,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3.面试。面试采取面对面交谈和相关软件系统实际操作的考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面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与技巧、求职动机匹配和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六、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资格条件,结合政治审查,专业测试以及面试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合格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经试用考核合格的,由我院正式聘用。
七、相关待遇
待遇面议。
本公告由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5-4591976,4591998。
附件:
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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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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