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选优配齐旌德经开区人员力量,根据《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旌办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旌德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招聘单位”)拟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报名对象
全市范围内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
三、招聘计划
旌德经开区管委会面向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5级雇员1名,详见《2023年旌德经开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大局意识、团队意识和服务意识,勤勉敬业;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
(五)具有三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监察、审查、调查和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
2.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在网上进行,由招聘单位负责,时间为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或与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报考人数与公开招聘雇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计划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人选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考察。招聘单位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提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考察结论。
(五)公示
公开招聘雇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其中,拟招聘雇员名单公示5天。
(六)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办理试用。招聘的雇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不入编实行雇员制管理,按照雇员制管理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1年。
六、有关事宜
公开招聘雇员有关政策及面试、体检等后续信息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在旌德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公开招聘雇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公开招聘雇员中,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在公开招聘雇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0563-3014117,0563-2132152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监督电话:0563-8604085
上述咨询和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旌德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旌德经开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岗位一览表.xls【1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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