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和提升公共安全服务水平,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19名,其中一线工作岗位辅警17名,专业技术岗位辅警2名。
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一线工作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警察类院校毕业生或曾有公安工作经历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
报名时应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一线工作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取得驾驶证B1证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专业技术岗位:年龄18至35周岁(1988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职位表。
4.热爱公安工作。
5.身体状况。男性净身高1.68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1.58米及以上,体形端正、形象气质佳,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色弱,视力要求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原标准)及以上或矫正视力达到5.0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不限);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癫痫,无隐性疾病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的身心疾病。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人民警察职位要求的条件及无其它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疾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整个招聘工作由仁寿县公安局组织实施,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www.rsrlzysc.com)、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从2023年12月4日9时至2023年12月8日17时止(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报名地点在仁寿县公安局824办公室。报名须携带填写完整的《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1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1张及电子照片、毕业证以及相关资格证书,复转军人还需携带复转等相关证件(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录用(包括已被录用的)资格。
(三)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在现场报名时进行,合格发放《准考证》;在报名有效时间内,未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料或未按时提交相关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招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四)体能测试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统一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执行。勤务辅警体能测试(男子组:1000米跑,4X10往返跑;女子组:800米跑,4X10往返跑)。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体能测试成绩现场公布。
(五)面试
面试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未形成差额的调减招聘名额直至形成差额。
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测评应试者政治素养、事业心责任感及计划组织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语言表达等要素。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记载为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同时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www.rsrlzysc.com)、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六)加分
从事公安工作期间记一等奖的加5分,记二等奖的加4分,记三等奖的加3分,记四等奖的加2分,记五等奖的加1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资格初审时一并提供加分材料。
(七)体检
体检实行等额参检,根据成绩(面试成绩加加分项即为最终成绩)高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7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试者本人承担。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的时间、地点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www.rsrlzysc.com)、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八)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政审,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完成体检、政审。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仁寿县人力资源市场网站、仁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群众如有情况反映,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聘监督组反映。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等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招聘程序结束后,统一参加岗前培训。由仁寿县公安局对拟招聘人员开展为期10天的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以基本职业规范、基本业务知识、基本业务技能、基本职业养成和履职尽责必备的岗位知识、岗位技能及法律法规等为重点,培训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试用期工资2000元,试用期满薪酬参照仁寿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薪酬待遇执行,具体包括:固定工资、级别工资、补贴、绩效工资。
五、实施监督
招聘全程由中共仁寿县纪委仁寿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电话:028-36790856。
六、本公告由仁寿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28-36790810。
附件1: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附件2:仁寿县公安局2023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docx
附件4: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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