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技术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尊敬领导,团结同事,有较好的奉献精神、吃苦精神,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责任感,服从领导安排。
(二)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
1.要求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公共管理类、中国汉语言文学及文秘类。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
3.具备一定的沟通协调能力、文字材料写作水平,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
(三)身心健康,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规定的条件和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性质及待遇
招聘岗位的性质为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编外聘用人员,工资2650元/月(含五险一金),具有专业技术中级职称2850元/月(含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续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连同“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电子版及签字确认纸质版拍照或扫描件,于2022年6月9日18:00前发送至市土整中心邮箱:shenbao001@163.com。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面谈、聘用资格。
(三)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后,将通过电话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入围面谈者,不再另行通知。面谈者须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聘用
通过面谈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其岗位职责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未尽事宜,请与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联系。联系人:黄颖怡,联系电话0772-429321/0772-4293231。
附件:来宾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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