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技术人员1名。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环境监测工作;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团结协作,服从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适应海洋采样;录用后能立刻到岗,服从站里工作安排。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报名: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二)岗位条件
环境检测技术人员(兼驾驶员)1名
1.男性、3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环境类、海洋类、生物类、化学类及相关专业;
3.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及以上,驾驶技术娴熟;
4.服从工作安排,可以适应海洋监测等工作。
二、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fujian.gov.cn/)。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电子邮件最晚发送时间为
现场报名:期限内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三)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知
1.应聘者报名即视为接受本次招聘要求,且符合报考条件。
2.报名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附1张近期一寸彩照),应有手写签名;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验;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1份,原件备验;
(4)驾驶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验。
3.应聘者需诚信应聘,如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核
本次招聘材料接收截至后,由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择优录取。
(六)体检
确定被录取人员应自行到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及要求参照国家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七)其他
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录用。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hbt.fujian.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期结束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有关手续。录用人员与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签订劳动合同。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15天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理录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我方将在其他报名人员中择优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拟录用人员合同期2年,试用期2个月,合同到期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工资待遇按《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工作规则》执行。
(二)咨询电话:0594-2530233,王女士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福建省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站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thjt.fujian.gov.cn/zwgk/gsgg/202205/t20220531_59227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