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实际发展情况,为满足公司业务开展需求,现面向全社会招聘工作人员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工程技术人员
1.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及上级技术管理制度,对项目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施工技术人员学习并贯彻执行各项技术政策、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和技术管理制度。贯彻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合同文件和施工图纸,参加施工调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3)负责制定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工艺组织设计,并向有关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4)组织项目各项规划、计划的制定,协助项目经理对工程项目的成本、安全、工期及现场文明施工等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项目部的质量检查工作,督促检查生产班组开展自检、互检和交接检;
(6)负责整理变更设计报告、索赔意向报告及索赔资料;
(7)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各种施工生产、协调会,编制年、季、月施工进度计划;
(8)负责项目各阶段的工程计价、计量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申报签认手续;
(9)负责主持竣工技术文件资料的编制,参加竣工验收;
(10)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2、需具备条件
(1)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要求两年及以上工程技术、施工管理经验;
(2)大专及以上学历,建筑、土木、机械、结构类专业;
(3)能协调工程建设各阶段设计、进度、安全方面文明施工,确保科学合理;
(4)熟悉相关工程标准、规范,熟悉工程规划设计方案、专项技术工程方案、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批;
(5)熟悉工程管理、招标投标、成本控制等方面工作,具备协调能力和处理解决问题的能力,有出色的组织管理才能;
(6)富于创新精神和团队精神,勇于接受挑战;
(7)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者优先,国家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优先,中级职称优先。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社会且符合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
2.身体健康、积极向上、吃苦耐劳;
3.具有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有相应文化水平和对应的专业知识;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公示于石棉县人民政府网站。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石棉县川棉路13号)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人员:郭老师
咨询电话:0835-8865116
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如下:
1.个人简历(贴上近期一寸标准照片);
2.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户口本复印件一份(户主页、本人页);
3.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
五、招聘程序
凡参加报考的人员须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和签约等程序。
(一)资格审查
我公司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二)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60%,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包含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岗位业务知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名额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高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未确定为面试人员的不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综合成绩的40%。为结构化面试,主要面试报考者逻辑思维及综合分析、协调沟通应变、知识应用及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按照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个人修养、信用等方面情况,并查阅个人档案,切实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七、公示
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石棉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人员。
八、签约
合格人员实行1-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与其他单位建立了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自行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否则,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也不予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试用期1-3个月,试用期间购买四险。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按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相关制度执行,四险一金等福利待遇按雅安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十、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招聘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的,或违反招聘规定,出现信息证件造假或作弊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此次报名、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
(二)如系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期间,因报名表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淘汰的,责任由个人自负。
(四)因报考者本人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解释。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考试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岗位的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石棉县川建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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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himian.gov.cn/gongkai/show/ef5b1298b11ca37ad4bdeb4b19b79c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