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政协委员服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台县政协委员服务中心1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管理岗九级。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选聘范围为台州市范围内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或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近三年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
4.在天台县外工作的,试用期已满且满足调出地干部调动服务年限有关规定;天台县内的,截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天台县政协办公室(天台县行政大楼8楼805室,联系电话:0576-83930125,传真:0576-83930139)。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政协委员服务中心选调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
(1)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闭卷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考试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2)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则直接淘汰。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县政协机关党组确定选聘对象,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选聘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县政协办公室举报电话:0576-83930917、0576-83930127。
3.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天台县政协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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