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沙市船务管理局于
为做好三沙市船务交通补给保障和安全管理运营工作,结合三沙市船务管理局实际岗位需求,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精神和三沙市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共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共3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2023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船员招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基本资格条件
除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外,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同意;
6.服从岗位调配;
7.符合具体岗位年龄及工作年限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均截止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http://gkzp.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5973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址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信息填报不全或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上传):
1.2023年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船员招聘报考信息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船员服务簿、适任证书、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等;
5.有效期内的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年龄、工作年限、学历、岗位需求证书(船长、驾驶员须持有GMDSS普通操作员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进行鉴定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生需持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及实操评估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术能力。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实际运用能力等。
1.笔试、面试、实操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和通知时间为准。
2.笔试科目:笔试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成绩采用100分制。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3.资格复审:考生应带上应聘材料的原件,由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条件不符合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面试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知识积累和实际运用能力。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
5.实操考试: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实操考核。实操考试方式和地点另行通知。实操成绩采用100分制。
6.综合成绩计算:所有考核结束后,专业技术船员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实操评估40%计入总成绩。所有招聘岗位人员按招聘职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
(五)体检
体检需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海船船员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1:1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违法犯罪记录等内容进行必要的审查,考察不合格的,所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三沙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保密考试
组织拟聘用人员学习保密规定,并进行闭卷考试。
(九)办理聘用
经资格审查、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后确认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按规定与第三方人力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船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后,经实际工作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的,聘用单位可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按招聘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核情况,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
五、有关说明
1.对招聘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如《船员适任证书》、《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等)应在
2.报名截止时间为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通过隐瞒、作假手段欺骗获得考试、聘用资格的,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并取消有关人员的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注意接收应聘工作通知。
5.笔试、面试、实操成绩,聘用公示等通知在三沙市人民政府网公告。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船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其他
岗位咨询联系人:郑先生、梁女士,联系电话:18898444494、13637681780。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5810985。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沙市船务管理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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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sansha.gov.cn/sansha/zwfwxxgs/20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