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关于2022年6月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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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仙居县纪委县监委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选聘)职位及人数

1.选调县纪委县监委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若干名,主要从事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工作。

2.选聘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主要从事综合管理岗位工作。

二、选调(选聘)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6530以后出生)。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须满3年,乡镇(街道)工作须满5年,符合当地最低服务年限;距离最近一次转任需满一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县纪委县监委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具有法学、侦查、财政、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或具有从事纪检监察、巡察、法院、检察、公安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能适应较高强度工作;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取得A类证书或拥有中级会计师、中级审计师及以上资格证书者优先;要求男性。

6.县纪委县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全县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全额事业编制人员,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文字相关工作经验或纪检监察工作经验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选聘)的。

三、选调(选聘)程序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613,工作日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仙居县安洲街道庆丰街139609室,联系电话:0576-89379950。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xjgbs609@163.com。报名登记表可在清廉仙居网http://www.zjxj.gov.cn/col/col1637155/下载。

2.资格初审。县纪委县监委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职位选调(选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选聘)名额。进入面试环节需提交所在单位和主管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相关规定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4.考察和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拟选调(选聘)名额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若人选存在政治上不符合要求、不适宜岗位所需基本条件等情况,可取消选调(选聘)资格。县纪委县监委可根据需要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执行。

5.公示和调动。经综合研判择优确定拟选调(选聘)人选。经公示期5个工作日,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选聘)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1.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6-89379950

2.被推荐和自荐人选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

3.为确保干部选调(选聘)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附件:仙居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选聘)报名表.docx

中共仙居县纪委

2022530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zjxj.gov.cn/art/2022/5/30/art_1637161_589742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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