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卫战略,加快我市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引进计划
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24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7名,市中医院7名,具体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附件1)。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三、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本次引进是指从宁国市以外来我市并首次在宁国市交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年龄要求”中“35周岁以下”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立案调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www.ningguo.gov.cn)、宁国先锋网(www.ngxf.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人才引进公告。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题专栏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或拍照后,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市人民医院报名邮箱:ngsrmyy202311@163.com,市中医院报名邮箱:ngszyy202311@163.com,压缩包名称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规培证等相关证件;
(3)近期免冠半身电子证件照片(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近期免冠正面清晰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面试,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后,若未收到回复,须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报名点工作人员,确认报名材料是否发送成功。报名点:宁国市人民医院人事监察科,联系电话:0563-4011395;宁国市中医院党政办,联系电话:0563-4011980。
3.资格审查
宁国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网络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前往报名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通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始终,如报名人员在某一环节被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即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形式,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为确保新引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面试成绩70分为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
(四)体检
根据引进计划数和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对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应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报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宁国先锋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相关资格证书、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新引进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在合同期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宁国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3-4011395、4011980
监督电话:0563-4037820
附件:1.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2.2023年宁国市公开引进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www.ningguo.gov.cn/OpennessContent/show/30096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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