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主要是选派到工业园区开展相关工会工作,工作内容主要为组织建立工会、开展职工政治引领和思想教育、指导企业开展民主管理、厂务公开等。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工作部署和实际需要,贵港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社会化工会工作者2名。
二、招聘对象资格及条件
1.遵纪守法,有较强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协作,能吃苦耐劳,具有敬业精神,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2.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专业不限;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具有一定的专业技能条件(如能熟练操作电脑等)以及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5.同等条件下,有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作经验者优先;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不得报名应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贵港市港北区桂林路298号贵港市总工会5楼518办公室。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填写《贵港市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报名表》(附件),提交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打印)。
2.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资格及条件的通知笔试。
四、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由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笔试,笔试后按招聘人数的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进行面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相加计算总成绩,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考察结束后,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医院为县级以上医院,费用由应聘者自理)。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人员经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为聘用人员,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首次聘用合同期限1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工资待遇参照贵港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的待遇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按正式聘用工资的80%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直接与贵港市总工会联系,联系电话:0775-4215876。
贵港市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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