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大丰区属功能类国有企业,隶属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司主营业务为港区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国有资产管理和服务港区企业发展。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受党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曾被辞退未满5年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本岗位的。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下:
招聘单位 |
学历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备注 |
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本科及以上 |
融资部 |
1 |
经济类、财务财会类专业 |
具有相关岗位工作经验的优先 |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港区汽车站南侧)。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①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④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记录、劳动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⑥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3、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如报考人数不足,则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告知相关岗位报考人员。
三、考试科目和实施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港区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大丰公共就业网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海城公司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人员一经聘用,原则上服务期不低于3年。
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按港区新海港置业有限公司职工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保及公积金。
五、纪律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监督电话:68853305(江苏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监察室);
咨询电话:13905112080(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告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盐城市大丰区海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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