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竹山兴竹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为下属三级子公司竹山县鑫竹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且身体健康;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人员;
4.其他不适合从事聘用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具体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实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
2.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竹山兴竹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楼人力资源部(竹山县城关镇人民路20号)。
(2)报名需携带资料:《个人简历》(附电子照或纸质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身份证、相关证书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联系人: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要求真实、准确、有效,经资格审查后,报名材料符合要求即进入面试。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重点测试应聘者岗位认知程度、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胜任能力和综合素质。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按照岗位人数1:1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照岗位人数1:1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者进入聘用程序。放弃考察、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递补。
(六)聘用
聘用人员应根据公司工作安排,服从岗位调配。聘用合同由竹山县鑫竹规划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相关要求进行,必要时将对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为确保招聘质量,经研究岗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可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
(三)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发现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即时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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