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酒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玉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拟计划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5名,具体计划详见《2023年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简表》(以下简称《岗位简表》)。
二、招聘范围
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具体岗位以《岗位简表》明确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自愿从事基层社区服务工作,热爱社区工作,服从组织分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取得时间须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5周岁及以下(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见《岗位简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退未满5年的。
6.近年来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记入诚信黑名单的人员。
7.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公务情形的岗位。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三)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退役士兵(官)允许报考。
四、招聘组织
招聘工作由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于
2.报名咨询: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937-3338489(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诚信承诺书》(见附件)。
(2)毕业证、学位证、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扫描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凡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验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含军队院校)。上述材料原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
(3)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扫描件。
(5)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
(6)报名系统带*号的选项必须填写。
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所有材料要真实、准确。报名信息中误报、错报等问题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报名信息修改:
为确保招聘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经应聘人员申请仅可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得更改。
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到玉门市人社局1817办公室(玉门市新市区新天地大厦18楼)审核、修改。报名信息修改截止日期为
5.考务费:每人150元,
6.打印准考证:考生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考生于
(二)岗位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进行审查。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开考比例至1:2,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的,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该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三)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一科,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在综合成绩中占60%。
2.考试组织:本次由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3.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最低分数线计算方式:所有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如所有岗位均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所有岗位第1名考生笔试成绩的平均分。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考生,高于(等于)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
(四)资格审核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资格审核,部分岗位笔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1:3的,降低开考比例为1:2进入资格审核,降低比例1:2后仍然达不到开考比例,可按实际笔试人数进入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审核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后,另行发布),通过资格审核且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
因考生不符合拟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造成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比例达不到1:3的,扩大资格审核比例,直至达到1:3。如扩大资格审核比例后,部分岗位拟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或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的比例仍达不到1:3的,采取最低分数线、降低开考比例及核销岗位比例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入围面试资格人选,如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最低分数线上线人数达不到1:1的,按1:2核减招聘计划,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某岗位拟计划招聘1人,实际报名3人,审核后合格1人,则看其成绩是否达到最低分数线,如达到则进入面试,达不到则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核销;如某岗位拟计划招聘2人,实际报名3人,资格审核后合格2人,则先看2人的成绩是否达到最低分数线,如达到则2人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录用,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如2人均达不到最低分数线,则核减1个招聘计划,2人均进入面试,面试合格按综合成绩高低录用1人,依次类推。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参加资格审核时需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所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核工作由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资格审核合格即取得面试资格。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面试进行现场百分制评分,在综合成绩中占40%。面试考官应对每位考生客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价,集体现场打分,当场亮分,当场汇总成绩。面试成绩达不到8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考生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明,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身份证过期的,不得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第三位小数进行四舍五入。
(七)考察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当进入考察末尾人员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按笔试成绩较高者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或具有社会工作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法学专业人才优先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通过原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家庭情况及主要特长等进行综合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将其确定为聘用人选:
1.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具体包括:曾因违法或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现役军人、在读未毕业的学生(含在读未毕业的研究生、本科生)以及不具备公告明确的其他报考条件和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
2.未达到社区工作人员基本素质标准,有社区工作人员应当禁止的行为的,具体包括: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3.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社区工作的情形。
在考察中,发现考察对象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的,或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考察组对本人情况严格进行考察,并经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是否聘用。
(八)体检
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由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时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考生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在公开招聘体检环节前如出台新的相关文件政策,从其规定。
(九)公示
考察、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聘用及相关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试用期(见习期)满考核合格人员,由所在街道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备案;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备案。
2.聘用人员不占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不具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薪酬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等费用。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能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纪及违反合同约定的,予以解聘。街道社区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照相关程序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只公布笔试科目,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玉门市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资格审核贯彻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3.资格审核、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本次招聘,凡是被取消聘用资格或自主放弃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5.本方案未尽事宜,由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解释说明。
玉门市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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