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成立,注册资本金50亿元,是温州市首批十大国企之一,负责全市域的供水、供气、排水、污水处理、危废处理、垃圾处置、水力发电与管理以及库区水源保护等公用事业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和营运任务。因集团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公用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二、招聘单位和具体岗位要求
详见附件《市公用集团2023年社会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
三、报名方法
(一)应聘人员需登陆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s://job.wzgytz.com/进行注册报名,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温州市人才证书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二)网上报名时间:
(三)咨询电话:温州市公用集团人力资源部0577-88100585;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14:00-17:30。
四、考核、聘用办法
(一)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岗1、项目管理岗、安全管理岗1、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岗,采取素质业绩评价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其他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足3:1的,商市国资委研究是否开考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二)温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岗1、项目管理岗、安全管理岗1、浙江珊溪水利水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管理岗按素质业绩评价成绩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报名人数超过10人,以素质业绩评价分数前10名进入面试,素质业绩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来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取面试成绩高者。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来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人选,如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同分的则取面试成绩高者。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核(政审)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与岗位标准执行。
(五)体检、考核(政审)合格人员经公示7天后,无群众反映问题则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在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按时到岗等情况,取消拟录用资格。如有人员中途退出,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可查询温州市公用集团招聘平台网https://job.wzgytz.com/)。
(七)报名专业资格审查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八)报考者不服从统一安排岗位或提交材料不真实的,不予录取。
(九)招考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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