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泰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卫生健康局泰宁县总医院关于印发<泰宁县总医院(医共体)公开遴选卫技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泰总医院[2022]23号)文件规定,县总医院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医共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共2名。遴选单位、遴选岗位、遴选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泰宁县总医院医共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遴选岗位信息表》)。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范围
县总医院医共体基层分院符合遴选岗位条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县总医院医共体基层分院正式在编在岗卫技人员;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思想政治素质;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在县总医院基层分院正式入编后累计服务满5年,其中全科(助理)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不计入服务年限;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需满足年月)。
5.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岗位资格条件中年龄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8年11月1日后出生。
7.具有遴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相关工作经历、任职资历、工作能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间的新聘用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有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办法: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报名地点:泰宁县总医院人事科(县总医院门诊楼3楼),联系电话:0598-7832247,联系人:徐先生。
(三)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
(四)报名工作有关要求:
1.报考者应按照遴选岗位条件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有效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报考者可以委托亲友代为报名,委托他人报名责任由委托人承担),并如实填写有关登记表和提交个人信息等材料及两张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二寸证件彩照。
2.报考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
4.审核未通过的,县总医院将电话通知考生本人。遴选岗位计划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开考。
5.报考人员于2024年1月4日—5日持身份证到泰宁县总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6.考生无故弃考或不参加体检的,将记入干部个人诚信档案;凡采取不正当手段制造遴选计划人数与考试人数达到1:3比例的,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当事人及参与人的行为记入干部个人诚信档案,并作为干部使用、提拔、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考试
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4年1月6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3.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迟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4.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总分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1.面试组织。本次面试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的业务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思维反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基本知识和能力等。
2.面试时间:2024年1月7日(星期日)下午14:30。
3.面试人选的确定: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不足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报考者为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县总医院将根据考生预留电话在面试前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在规定时间未到面试考场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个别岗位进入面试报考者出现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者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总成绩将在泰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及时发布。
五、体检
(一)体检由总医院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不按时参加体检或自愿放弃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将取消资格。
(三)报考者或遴选单位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论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取消遴选资格。
(四)因体检人选自行放弃遴选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遴选名额空缺的,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考察
(一)由县总医院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并作出结论。
(二)因考察人选自行放弃遴选资格或考察不合格导致遴选名额空缺的,或公示期间反映问题影响遴选导致名额空缺的,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从该岗位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确定后,将在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由遴选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泰宁县政府网(http://www.fjtn.gov.cn)是发布公开遴选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及时查询,或通过电话咨询。政策咨询电话:0598-7832268(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598-7832134(县卫健局办公室),0598-7832247(县总医院人事科)。
(二)不指定本次公开遴选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公开遴选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0598-783063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本通知由县总医院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负责解释。
泰宁县卫生健康局
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宁县总医院
2023年12月8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3年泰宁县总医院医共体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fjtn.gov.cn/zwgk/zdxxgk/ylws/202312/t20231212_198359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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