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证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证法律服务能力,根据工作需要,邳州市公证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公证员助理3名;辅助人员5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范围和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岗位要求的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能力、熟练操作和运用计算机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四)公证员助理:年龄2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辅助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符合《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设置并审核。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公证行业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一)报名时间:
(二)报名地点: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三楼(建设北路3号,邳州市人武部南隔壁)。
(三)报名人员现场需提供如下材料:
1.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其它相关材料。
2.报考公证员助理岗位需提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从事法律职业经历三年以上或有公证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关证明;辅助人员岗位若有从事法律、文字写作工作经验的,需提供相关证明。
3.报名费100元。
4.领取准考证日期、地点另行通知。
5.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附件1。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作相应调整,并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进行公布。
四、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根据不同岗位采取不同考试方式。
(一)公证员助理岗位
公证员助理岗位采取面试的考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二)辅助人员岗位
辅助人员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
1.笔试
(1)笔试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相关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面试
面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名额1:2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进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pzrlzy.com/)上予以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公证员助理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具有从事法律职业经历三年以上或有公证员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若两者皆有或均无相关经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辅助人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有从事法律、文字写作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若两者皆有或均无相关经验的,组织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工作由邳州市公证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体检合格者,由邳州市公证处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公示
从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以劳务派遣方式管理,由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公证员助理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试用期6个月,工资待遇按邳州市公证处核定的标准执行;辅助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月工资为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5倍(含个人按规定缴纳保险部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劳动关系。
八、纪律和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考试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聘资格。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予以清退;对招聘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因考生不符报名条件而审核通过或有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除取消相关考生考聘资格外,追究相关责任。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在邳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邳州人社局专栏(http://www.pz.gov.cn/zt/006018/subPagerszl.html)、邳州人力资源网(http://www.pzrlzy.com/)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的,考生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咨询电话:0516-86620289
监督电话:0516-86228651
邳州市公证处
附件下载:
1.附件3: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2.附件1:2023年邳州市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3.附件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pz.gov.cn/zt/006018/006018002/20231213/75442228-9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