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长春外国语学校语言类教师师资队伍建设,根据外语类基础人才培养办学需要,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启动长春外国语学校多语种教师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长春外国语学校拟招聘公办教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长春外国语学校多语种教师岗位招聘工作人员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2022-2023年未就业本硕毕业生和2024年本硕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身体条件;
5.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
6.拟聘人员须在
7.具备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
五、招聘方法和步骤
1.发布信息:本次招聘的岗位信息在吉林省教育厅就业信息网及相关网站发布。
2.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有应聘意向的毕业生务必于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在招聘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4.招聘考试: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每名考生。
5.体检与考察:面试结束后,招聘单位和相关考生签订就业意向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体检和考察。
6.公示: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7.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公告中各招聘单位和吉林省教育厅的官方网站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招聘单位电话
长春外国语学校:0431-85936780、85936732
(二)主管部门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人事处:0431-88905307、82728995
(三)纪检监督电话
吉林省教育厅机关纪委:0431-88904097、88905457
(四)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586、88690680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吉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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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长春外国语学校多语种教师岗位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jyt.jl.gov.cn/zwgk/ggl/202312/t20231214_88512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