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基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4.新提任领导干部尚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1.公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长兴县吕山乡吕蒙路18号);
联系人:杭汉姣;联系电话:0572-6651559。
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通知报名人员参加考试。
3.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的取消选调资格。如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均未达到合格分数,则本次公开选调视作自动取消。最终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考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考试结束后,选调单位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的比例为1:1。考察组应由选调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5.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对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在面试、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长兴县吕山乡人民政府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cxrchr.c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