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引进人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8]38号)等文件要求,为加快教育强区建设,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北京市顺义区教委面向全国公开招聘12名领军型人才,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职位
拟招聘领军型教师10名、领军型研修员2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
3.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引进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教育工作。
(二)岗位条件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基础教育)特等奖获得者或课题主持人;公立大学教授(含副教授);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国家人才工程教学名师;国家级金牌教练;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省(市)级以上实验室主持人、主要参与者,且在国家级核心刊物发表教育教学相关论文。其中非京籍领军型人才需在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或在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有10年以上教学经验。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2.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4.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5.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6.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7.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8.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9.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10.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11.法律或政策文件规定的不得引进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职位待遇和政策支持
(一)引进方式
编制引进,纳入顺义区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人员奖励及住房保障
编制引进人才享受以下待遇:
1.符合北京市人才引进条件的,优先办理落户;
2.按照事业单位人员享受薪酬待遇;
3.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租房;
4.根据引进教育人才的类别给予一次性安家费;
5.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免试就近入学。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公开选拔报名时间:
(二)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须将以下资料原件拍照上传到对应的“附件材料”中。
1.身份证正、反面;
2.户口簿首页(含有户别、户号、省级公安机关户口专用章页;凡属集体户口须复印集体户首页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视同原件)及本人页;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应聘人员须具有岗位所需级别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6.奖项荣誉情况(①教书育人相关获奖情况:逐项上传所获得的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奖励证书照片。②课程教学获奖情况:逐项上传基本功展示和评优课所获得的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奖励证书照片。③教育教学研究情况:逐项上传课题研究、文章发表、资料编写的国家级、省市级、地市级证书照片,课题研究以担任主持人的结题证书为准,文章发表以刊物封面页、目录页和发表页为准,资料编写以正式出版的专著主编为准。④影响力情况:体现课程改革、课题研究、教育教学创新成果、业绩贡献、人才培养等方面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
7.任职经历证明(需提供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教学经历证明);
8.其他证明材料。
(三)专业考评
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考评人员。专业考评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评结束后,结果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公布。
(四)体检
各岗位专业考评成绩合格的人员依考评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人数确定体检人选。专业考评成绩相同的,取考评主评委成绩高的为体检人选。
(五)背景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人员进行背景考察。
(六)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名单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公示。
(七)聘用入职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聘岗位办理聘任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顺义区教委工作安排。
五、其他说明
(一)
(二)符合《顺义区“十百千”教育人才引育实施办法(试行)》(http://xysy.bjshy.gov.cn/qjzc/20221017/8356.html)柔性引进的人才可关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发布的招聘公告进行报名。
(三)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立即取消专业考评或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顺义区教委研究决定是否递补:1.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4.放弃聘用资格者;5.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相关信息,因通讯不畅等自身原因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负责。
(六)本公告由顺义区教委负责解释,并以北京市、顺义区最新的人事政策等文件为准。如遇国家或本市相关政策调整,面试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咨询电话:顺义区教委干部人事科010-69440571
咨询时间:即日起至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北京市顺义区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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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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