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需要,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南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视频拍摄(制作)岗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
4.身体健康(按江西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不构成任职回避(具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岗位要求:
1.有较强的摄影摄像工作能力,能熟练使用各种拍摄设备,能拍摄剪辑音视频。掌握一定的美学知识,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具有创新思维,会捕捉摄影灵感。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
三、报名及考试
1.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附学历证明、身份证等材料复印件,以及本人拍摄的摄影作品,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到邮箱:nanchengsuo@126.com;联系电话:0794-7261668。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
2.资格审查。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将对报名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
3.面试。南城县人民检察院将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对报名者进行面试。请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不上无法参加考试的,后果由本人负责。面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择优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计划数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由我院组成考察组或采取书面政审的方式进行考察政审。对于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五、工资待遇
试用期两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检察实际用工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工资面议。
联系人:黎雯
联系电话:
0794-7261668/19880058296
附件:
南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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