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县政府要求,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基层公共服务类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9人。
三、招聘范围
青冈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户籍迁入时间
四、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有良好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年龄等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4.有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股东等人员和有工作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青冈人民政府网站(网址:ttp://www.qgnet.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发布时间为
六、报名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5张,如实填写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并对登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报名时间:
3、报名地点:青冈县人民办事中心一楼39号备用窗口。
4、咨询电话:3220293
5、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就业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
6、收费标准:每名考生45元。
七、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进入体检人选。若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共同进入体检。
4.笔试结束后,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卷面成绩、考生排名情况、进入体检者人选等情况。
八、公示与聘用管理: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冈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留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3年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期间由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从资格审查、考试、录用过程,由驻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九、工资待遇:被聘用人员月岗位补贴为1450元,另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青冈县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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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链接:
http://www.qgnet.gov.cn/pages/